日前,咸寧市人大組織《咸寧市地熱資源保護條例》宣講團來嘉舉辦以會代訓宣講活動。嘉魚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玉雙主持會議。
會上,宣講團解讀了《咸寧市地熱資源保護條例》的立法背景、制定過程和核心內容,提出了貫徹落實條例的具體舉措。
據(jù)悉,該條例由咸寧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于2016年10月20日通過,同年12月1日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對地熱資源的普查與規(guī)劃,勘探與開采,開發(fā)與利用,法律責任等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學習,認真做好條例的深入宣傳學習和貫徹落實工作,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進一步擴大條例的知曉度和影響力,充分發(fā)揮條例的作用。各單位之間要加強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和溝通交流,要組織到相關單位,特別是有地熱資源的鄉(xiāng)鎮(zhèn)進行宣講,切實將條例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各地熱資源經營企業(yè)要增強法律意識,真正做到學法、懂法、知法、守法,力爭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相關單位、經營企業(yè)的共同努力,在全縣上下營造共同關心、關注、支持地熱資源保護的良好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