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市發(fā)改委聯合市城鄉(xiāng)建委等多個部門,出臺了《關于合肥市推進電能替代工作的實施意見》。合肥市將積極推進工業(yè)、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領域,實施“以電代煤”、“以電代油”。值得注意的是,《意見》要求,合肥市將積極推進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等熱泵系統(tǒng)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推動既有建筑應用熱泵技術開展供冷供熱改造。
合肥市將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合肥市市區(qū)、各縣縣城、巢湖市市區(qū),合巢經開發(fā)區(qū)及其他省級以上(含省級)開發(fā)區(qū),要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且不得新改擴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鍋爐(集中供熱、火電廠鍋爐除外);其他區(qū)域禁止新建、改建、擴建20蒸噸及以下燃煤及其他非清潔能源鍋爐。
在建筑領域,《意見》要求,合肥市將積極推進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等熱泵系統(tǒng)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推廣應用,推動既有建筑應用熱泵技術開展供冷供熱改造。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和建筑面積達到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統(tǒng)一設計并安裝一種以上與建筑能耗水平相適應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tǒng)。
具備技術應用條件的政府投資的辦公樓、醫(yī)院以及賓館、商場、寫字樓等公共建筑和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民住宅等,將優(yōu)先采用熱泵技術實現采暖、制冷和生活熱水等聯供。在大型商場、寫字樓、酒店、醫(yī)院、工廠車間和鐵路及長途客運候車大廳等晝夜熱負荷變化較大的建筑,要推廣應用冷熱雙蓄能源系統(tǒng)、蓄熱電鍋爐制熱水等技術,促進電力負荷移峰填谷。力爭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利用熱泵、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比例達70%以上。(文/代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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