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國碳交易的規(guī)則等很多市場化建設手段,都曾向歐洲“取經(jīng)”,但歐盟的碳交易由于4月中旬歐洲議會否決了“折量拍賣”計劃,導致歐盟碳排放配額價格一度跌至2.7歐元/噸,6月19日,歐洲議會環(huán)境委員會投票通過暫時延遲發(fā)放9億噸碳配額,才使價格逐漸回升至4.7歐元/噸,但交投仍然十分寡淡。
前述報告的撰寫人、經(jīng)濟學人智庫能源負責人馬丁亞當(Martin Adams)在報告中指出,“比如說交易所往往自稱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技術系統(tǒng),但其海量碳信用實時交易中的可靠性尚未得到驗證。”
其實,這也是業(yè)界一直在探討的問題,如何對用能單位進行碳排放的監(jiān)測,如何對比過往的碳排放數(shù)據(jù),這需要時間,所以試點工作只在部分用能單位展開,而且有些地方前期還采取了自行申報方式,所以其可信度受到質(zhì)疑也屬正常。就筆者接觸過的相關交易所負責人的認識而看,他們認為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碳交易對于中國是新生事物,需要一個認識、吸收、消化的過程。對此,筆者持認同觀點,但同時也希望這個進程可以快些,因為如果不能提供一種可信的交易機制的話,市場的活躍度以及投資者的熱情都很難燃起。
另一方面,雖然各試點省市的規(guī)則還未完全出臺,但就可上市流通的配額比例看,也僅為20%左右,再加上試點的用能單位數(shù)量有限,所以交易量不會太大,這也在一定層面限制了投資者的積極性,因為市場的活躍度往往是導致投資者投資熱情的關鍵因素之一。一些投資機構負責人,也向筆者表達了同樣的觀點,“購買容易,賣給誰呢?”這一方面需要政府培植,另一方面也需要更多的用能單位以及投資者的參與,更需要一個全國的交易平臺。
第三就是衍生的碳金融產(chǎn)品不足。不過筆者以為,目前探討這個問題尚早,歐盟碳交易平臺開啟后一段時間才有衍生產(chǎn)生誕生,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投資者的熱情,以及市場是否有意愿進行相應的引導,當然,能夠提供遠期的產(chǎn)品最好,可一口難以吃出個胖子來。
責編:f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