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京舉行的“2011中國低碳城市評價結果發(fā)布會暨首屆中國城市低碳發(fā)展峰會”上,針對歐盟2012年對所有到、離歐盟機場的航班征收航空碳稅的焦點問題,全國低碳經濟媒體聯盟專家委員會首席氣候專家、世界自然基金會原全球氣候變化應對計劃主任楊富強表示,中國航空企業(yè)采取“一概反對”的態(tài)度并不明智,目前還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未來應該多考慮“如何反對”。
據了解,2012年1月1日起,在歐盟范圍內的機場,若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超出上限,ETS(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將強制污染者購買排放許可。歐盟單方面規(guī)定的航空公司免費排放額度為其原排放量的85%,任何出入歐盟的國際航班都必須繳納15%的航空碳稅,違規(guī)者每排放1噸二氧化碳繳納100歐元約合130美元的罰款,若繼續(xù)違規(guī),則禁止在歐盟境內飛行。
ETS于2005年推出,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領域納入ETS。楊富強表示,此前我國有些掉以輕心,沒有提前進入到與歐盟的研討當中,我國航空業(yè)對減排也缺乏重視,沒有進行深入的分析。
楊富強解釋說,ETS已經成為法律,而且因為歐盟征收航空碳稅沒有偏向,沒有歧視,包括歐盟各國在內的各個國家都要繳納航空碳稅,這讓歐盟在法律層面上“站得住腳”,“航空企業(yè)想要和歐盟打官司是打不贏的”。
楊富強提醒說,在對待歐盟征收航空碳稅問題上,我國航空業(yè)“恰恰忘記了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和全球其他國家的航空業(yè)綁在了一起。”
楊富強建議,歐盟的新政策要求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的航空業(yè)按照同樣的標準執(zhí)行,這恰恰違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中關于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共同但有區(qū)別的責任”的原則,對發(fā)展中國家和處于成長階段的航空公司是不公平的。因此我國不應該和美國、日本等發(fā)達國家一同沒有條件地反對,這樣雖然顯得“人多勢眾”,但是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他說,我國應強調自己是發(fā)展中國家,在這一問題上要區(qū)別對待。
歐盟將其政策強加于他國的做法引起中國、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和印度等至少40多個國家的強烈反對,盡管各國航空公司立場一邊倒,但是歐盟始終未放棄這一政策的推行。
歐盟公布的征收碳稅的航空公司名單一共包括2000多家航空公司,其中中國航空公司共有33家。據測算,進出歐盟的中國航空公司在2012年將多支付約8億元,此后將逐年遞增,2020年達到30億元,9年內將累計繳納碳稅約176億元。而據國際航協此前測算,歐盟此舉將使全球航空業(yè)成本增加9億歐元,且未來會逐年增加。
許多航空公司已表示將把額外成本轉嫁給乘客。日前有消息稱,美國達美航空公司已宣布,從1月2日起該公司由美國飛往歐洲的單程航班將加收3美元的附加費。達美也成為美國首家提高美歐間航班票價的航空公司。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已表態(tài),受ETS航空碳稅影響,旅客將面臨更高的票價。
此前,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副秘書長柴海波表示:“中國將不會在碳排放交易體系方面與歐盟合作。因此中國內地航空公司將不會對乘客征收與排放稅相關的附加收費。”而業(yè)內分析人士對于中國航企與歐盟對抗的前景并不太看好。北京雷曼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俊波認為:“堅決不給錢的做法似乎有賭氣的成分,因為除非暫停歐洲航線,否則很難強硬地拒絕繳納碳稅。”
專家認為,2012年1月1日是該政策的法定實施日期,但正式開征估計要等到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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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國低碳城市評價結果發(fā)布會暨首屆中國城市低碳發(fā)展峰會”由全國低碳經濟媒體聯盟發(fā)起并主辦,主題為“轉變發(fā)展思路,探索低碳城市建設”。據悉,《中國低碳城市評價體系》由全國低碳經濟媒體聯盟聯合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和環(huán)境保護部等多部門知名專家,歷時近一年時間編制完成,該評價體系涵蓋了城市低碳戰(zhàn)略規(guī)劃、新能源利用、城市綠地覆蓋、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空氣質量、減碳指標、低碳發(fā)展政策傳播、低碳違紀事件和公眾滿意度等10項一級評價指標及數十項子指標,專家根據指標結合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公開信息,經過半年多時間的調研、數據采集和綜合分析,得出最終成果。
責編:dongj